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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全县干部年终政治理论考试的通知
作者:宣传部 发布日期:[07-11-21 15:10:50] 点击次数:[]
宣传部 神宣发[2007]30号
各乡镇党委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、直属事业机构,各人民团体: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,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切实搞好全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,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,按照县委宣传部《二OO七年全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》(神宣发[2007]6号)要求,年终组织全县干部进行政治理论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试对象 各乡镇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、直属事业机构,各人民团体以及县直事业单位全体干部。 二、考试内容 根据神宣发[2007]6号文件及有关文件精神,本次考试的主要内容有: 十七大精神;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 科学发展观; 社会主义荣辱观。 三、考试办法 采取开卷考试的办法,具体组织方式为: 县委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事业机构的全体干部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试。 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的全体干部由各自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。 法院、检察院的全体干部由各自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。 乡镇干部由本乡镇党委负责组织考试。 四、成绩评定 1、本次考试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命题(附二),各乡镇、各部门根据实际人数自行印制试卷,并组织考试。 2、考试结束后,各乡镇、各部门将本乡镇、本部门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的试卷统一收集,并将《神木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登记表》(附一)填好(“成绩”栏不填),务于2007年12月5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,由宣传部统一评阅。 3、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试卷由主管部门自行评阅并备案。 4、干部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个人成绩将记入本人学习档案,并以个人成绩为依据取平均成绩核定为乡镇、部门成绩,作为年终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一项指标。 五、其它 1、要保持试卷卷面整洁,书写工整。 2、试卷必须认真作答,不得答好一份相互复印,否则个人成绩计零分。 附:一、《神木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登记表》 二、《二OO七年神木县干部政治理论考试试卷》
中共神木县委宣传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
报:榆林市委宣传部 送:神直工委、县纪委 9 7 3 1 2 4 8 :